2009年2月15日 星期日

不平等的承諾


在承諾面前,我們對待友情總比愛情寬厚。
你的好朋友承諾每年都會跟你一起過生日,但那天卻有事在身走不開,你會傷心好幾天嗎?
你的好朋友承諾出外旅行必定買手信給你,最後卻忘記了,你會因而質疑他對你的友誼嗎?
你的好朋友承諾打電話給你,但也忘記了,你會因而惱他嗎?
如果,那是你愛的人呢?
如果你愛的人承諾過最後卻不能陪你過生日,不單會是傷心,可能還會哭了出來。
換著你愛的人承諾過買手信給你卻忘記了,不單質疑他對你的愛,可能還跟他吵一場。
或許你愛的人承諾過,當你等待著他卻忘記了,不單會因而惱他,
還會想知道他做甚麼,以至連電話也忘記打給你。

我們不會為自己的好朋友許下的小小承諾而總是銘記於心。
當他實踐不到時,不用他解釋,我們也會原諒他。
我們對朋友的承諾是那麼寬厚的。
有我們會淡淡的說是他只不過是我的好朋友,不可能要一定做到他的承諾。
我不介意他能否實踐承諾,只要他不是故意就行了。

相反對於愛情,我們不會那麼輕易忘記承諾。
那管承諾是大或小,我們都要那個許下承諾的人實踐它。
因為我們曾經相信他的承諾,對他的承諾是多麼的期待,我們也會因為他的承諾而等待。
愛情中的承諾是刻骨銘心的,並且給予我們多大的快樂。
當他實踐不了,那就是他的過錯,也不管他是無心還是有意。
要我們的相信、期待和盼望落空,那當然是他的不對。
即使分手了的人,偶然也會有希望對方實踐從前的承諾。
只因我們都接受不了我們曾寄盼的愛情承諾落空。
在於愛情,許了承諾不能實踐就等同於欺騙。
那是多大的一條罪呀,我們怎會不銘記於心。

所以在承諾面前,愛情相對於友情並不寬厚,而是心胸狹窄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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