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4日上午3:08
昨日看的是《翻兜有情人》,女主角害怕超過二十個性伴侶而嫁不出,因此尋找ex,希望翻兜嫁得過的。
故事詳情不說,內裡有很多笑位。
我想說的是其帶出的愛情觀,女主角找到ex,重溫了她的戀愛,這十幾次的戀愛之所以失敗,都是因為選錯人。
她並不了解自己,又容易墜入愛河,愛上的都是跟她個性不一樣的人,雖然她努力去遷就別人,但不適合就是不適合。
超級愛吃肉,卻愛上吃素的。喜歡室內活動,卻愛上喜歡戶外活動的。相處下來,會愉快嗎?
每次都要假裝,去迎合另一半,長久下來,會快樂嗎?最後她學會,戀愛是要做回自己,要愛一個欣賞自己的人。
做自己永遠是最快樂與自在。
經歷過幾次的戀愛後,我已參透這個道理,
做別人所期待的人很辛苦,曾經我不知道,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樣的人,適合甚麼人,因此很會遷就人,去做別人喜歡的。
但這些年,我知道,戀愛真的不能急,要先解,有了個大概,才能相處得更好。
因為找到對的人,是不用辛苦去遷就,只要做自己就能快樂。
「夾」真的很重要,要走得遠,要幸福,不能以為愛就能解決一切。
不過女人嘛,總是感性大於理性,並犯著相同的錯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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